“我一直都是要畫一些圖的!
諸如一些臨時增加的工程量設計,還有些不在設計服務范圍內的結構如圍墻擋土墻什么的,還有設計的圖紙太‘爛’,忍不住改一手的。
不是有設計院么?憑什么,就因為我是一級注冊結構和巖土工程師?
也只是某次對基坑進行優化為單位省了幾百萬,老板就是喋喋不休地讓我改圖,這是人干的事情?”
我錯愕,是我要失業的節奏啊,難道畫圖狗以后只配提供模板圖?
But honestly speaking,各方主體面對甲方爸爸強塞過來的“創作”,是跪舔贊美接受?
還是義憤填膺拒絕?
這往往會決定在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后,截然不同的命運。本文以四川綿陽高新區半山藍灣小區邊坡工程質量事故進行個案研究,是繼“牢飯門檻低:無資質可認定為設計,0傷亡也入刑”畫圖狗坐牢史的普法繼續教育。
事件回顧:四川綿陽高新區半山藍灣小區質量事故案例概況
1.項目概況:
本項目總占地350.42畝,總建筑面積170668㎡,以50.3%超高綠化率、19.3%超低建筑密度以及0.73的超低容積率,依山頂、山坡、山谷自然肌理,和諧規劃云嶺區、半山區、藍灣區三大景觀,低層低密品質社區尊伺1073戶品位人家。項目保留原園藝山62畝松林坡原生自然植被和坡地景觀,并于山谷藍灣區中軸,蜿蜒流淌著近1公里水岸線,水域面積約為7500平方米,項目距離綿陽市委市政府僅約800米左右,距市中心只有6公里左右的距離。開盤時間:2008年12月6日;入住時間:2010年。容積率0.73,總之就是豪宅,別墅。
圖片來源:百度地圖 2.各方責任主體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綿陽高新區新x房產開發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重x市設計院;
地勘單位:四川省綿陽川西X工程勘察院;
施工單位: 綿陽市圣x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 四川現代X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圖審單位: 綿陽市安x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宜賓市智X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3.事件發展時間索引:
2006年2月,綿陽高新區新x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獲得當地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開發小區的批復。批復中明確指出:
“1、由于該地塊地形地貌復雜,應完善邊坡穩定及治理有關措施報告,由具有資質設計單位作出地勘設計評估報告,并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后進行下一步報建,以保證工程安全。
2、建筑布局應充分結合現狀地貌特征,減少開挖量,保護自然綠化地理環境并處理好水系關系。
3、進一步深化完善工程管線、豎向設計專業規劃,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對工程管線機雨污水排放系統應按規定設計實施!蓖瑫r,該文件第八項強調“請根據本批復意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及《綿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進行總圖設計、施工圖設計,并報我局審批,施工圖設計應以我局批準的總圖為準!
2007年2月,四川省綿陽川西X工程勘察院出具工程詳勘報告,對該項目的“邊坡工程”提出了工程技術要求和邊坡治理方案;
2007年8月,重x市設計院根據“半山藍灣”項目的地質及地形地貌和地勘報告等情況,在“環境外擋墻”設計時,將該項目的聯排6#--8#別墅之間的邊坡設計為自然放坡。
2007年8月,綿陽市安x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2007年5月,綿陽高新區新x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綿陽市圣x有限公司簽訂了《“半山藍灣”建設工程總承包協議》。
2007年10月,綿陽市圣x有限公司以內部責任承包的形式將該項目包括聯排6#--8#別墅在內的第十二合同段安排由項目負責人陶某施工建設。
2008年期間,綿陽高新區新x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鄧某找到陶某,要求將聯排6#--8#別墅之間的自然坡改建為外擋墻,并通過公司安排不具備設計資質的王某制作了該段外擋墻的設計圖及施工圖。在違法施工建設的過程中,負責工程監理的四川現代X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后,發出書面停止違法施工建設及糾正違建的通知,被告單位綿陽高新區新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均置之不理。
2009年10月28日,綿陽高新區新x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完成了該段違建擋墻的土石方開挖的收方及工程價款核算。
2010年以來,屬地社區居委會發現“半山藍灣”外堡坎存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并書面通知要求整改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綿陽高新區新x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
2014年7月10日上午7時左右,聯排6#--8#別墅之間違法建設的外擋墻垮塌,垮塌泥石流造成位于外擋墻下方的綿陽高新區共計15處非成套住宅及放置下方的財物毀損。經鑒定,該幢樓房為Du級危房,建議撤除,其價值為343.85萬元。災情發生后,國家直接用于修建該項搶險救災工程款2832820.00元。為了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截止2018年8月2日,國家已累計發放生活及住房等補貼998160.00元。
2016年屬地管理部門進行過事故原因鑒定,結論為:后得出事故產生原因的鑒定結論為:1、事故直接原因系連日大雨,導致擋土墻地基濕軟,承受力下降所致。2、不適當的位置以兩種形式擋土墻處理邊坡不合理,材質不勻何選擇了抗拉性能較差的脆性毛石材料,擋土墻抗滑移與抗傾覆等不滿足使用要求;3、施工質量有缺陷,石材砌筑施工和工藝較差,排水措施不良。
2019年8月和12月相關責任人判決結果出爐:
罪名都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各方責任主體撕A大戰chorus with 檢院
工程事故發生后,“為什么是我?”“不是我是他們”為辯題的撕A大賽就會揭開序幕。
本案例頗為典型,后連檢察院也沒忍住加入到辯論大賽提出抗訴。過程正好解釋了以下幾個問題:
1. 無資質無設計單位,個人設計,負刑事責任?
2. 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出質量事故,負刑事責任?
3. 造成后果特別嚴重的界限
4.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體一定先給單位定罪再處罰直接責任人?沒有單位罪名能成立?
5. 政府部門的調查報告是否可以作為責任劃分依據
6. 監理單位免責的正確姿勢
A、建設單位辯詞
先看甲方爸爸直接責任人鄧某的抗辯內容:
“ 案擋墻的建設行為是發生在新X公司與東×公司之間,工程實施驗收、結算都是不同的公司管理人參與,不是任何個人之間的行為,有監理公司參與,并經驗收合格”,故指控其將“對涉案外擋墻工程”交給沒有建設施工資質的項目經理修建”與事實不符。翻譯過來說,就是是企業的組織行為,不是他個人的行動,不應由其個人承擔。 “涉案罪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其構成主體首先是單位,然后才是直接責任人員。然而偵察機關報捕只是三個自然人,公訴進入法院才將新城公司追加成被告,同案陶某仍是以自然人的身份作為被告,所在公司東×公司根本未納入訴訟。公訴機關未將涉案證據材料移送,明顯遺漏責任主體,是對東×公司的偏袒和對違建業主的包庇!狈g過來說,還是說是責任主體是單位,不應個人承擔,同時抱怨地提醒了一下法官應該把東X公司也納為被告,本質和第一點無不同。 是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且作用大于其他被告人屬于事實不清,案涉垮塌堡坎由三部分構成,上面是業主修建,中間是新城公司發包給東×公司修建,下面系×發公司修建,三部分擋墻全部垮塌。這三部分對事故發生是否有因果關系,各自擔責比例等沒有進行專業的鑒定,無法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翻譯過果就是多因一果的問題,就算有責任,也不是其承擔全部責任。 關于前兩點,責任主體的問題。筆者在“畫圖狗除了會搬磚,還要知道牢該誰來坐”中也翻譯過,再看看條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單位犯罪,但處罰的是直接責任人。筆者認為鄧某作為法人代表責無旁貸。至于責任比例的問題,通常需要通過司法鑒定對各個責任人的責任輕重進行劃分的。而本案未進行司法鑒定,而證據材料中《四川省建設行政處罰案件調查終結報告》的意見是:涉案堡坎屬無地勘、無設計、無施工圖、無質量驗收的違法建設工程,工程質量無法保障,新X公司忽視安全隱患存在直接責任,暴雨是堡坎垮塌的客觀原因。堡坎工程違法建設和施工質量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是造成此次垮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涉案垮塌事故是一起違法建設工程質量事故,新X公司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本案的其中一個爭論的焦點是該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的調查報告,是否可以作為判刑依據?二審法院給出了肯定意見: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第六條“審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政府或者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事故原因、損失大小、責任劃分做出的調查認定,經庭審質證后,結合其他證據,可作為責任認定的依據”。因此法院采納檢院新X公司法定代表人鄧某依法應當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因此可以再次看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犯罪的主體確是單位沒錯,個人也是單位組織中履行職務,但處罰的時候,組織卻幫不上忙,因為處罰的是直接責任人,發揮組織領導作用的法人代表自然首當其沖。同時,移送司法機關前的“相關職能部門的調查報告”關于責任定性,責任大小劃分等,都是刑法中的重要依據。
B、施工單位的辯詞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陶某辯稱,其是按圖紙施工,沒有偷工減料,只是圖紙是無資質人員設計,但圖紙是甲方提供的,這也有錯?工程的包承包方分別是綿陽市圣X設有限公司,主體可能有遺漏,施工方現場施工員是羅X應該承擔責任;外擋墻垮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業主違章搭建,經歷地震、連日暴雨等影響,屬多因一果;自己對事故的發生起次要作用。
法院對施工人的判決就沒什么爭議了:“被告人陶X的辯護人關于沒有偷工減料的辯解,經查陶X明知該外擋墻工程沒有正規地勘、沒有正規設計圖紙,仍然接受鄧x安排,按非正規施工圖修建該外擋墻工程本身就是偷工減料,降低工程質量的行為,故對該辯解本院不予采納;其關于主體可能有遺漏的辯解,經查該外擋墻工程是鄧X安排被告人陶X修建,沒有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際施工方就是被告人陶X,故其關于遺漏主體的辯解不能成立!庇纱丝磥,沒有合同下施工行為,除了結算帶來困難,出現工程事故也可能被認定為個人行為,自然人被認定為施工方。
C、設計人的辯詞
經查,設計人王某1944年生,事發時已70歲。王某辯稱自己是退休后在綿陽高新區新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務工,無設計施工圖資質,是綿陽高新區新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鄧X等人安排其繪制的施工圖,現在出了問題,十分后悔,請求從輕處罰。筆者認為這不算是抗辯了,算是老實人認罪伏法了。
D、監理單位的情況
留心的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處罰明細中并沒有監理單位的同志。經查在違法施工建設的過程中,負責工程監理的四川現X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后,發出書面停止違法施工建設及糾正違建的通知,被告單位綿陽高新區新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均置之不理。證明材料中有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二份,證實:2009年5月9日、6月3日四川現代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對半山藍灣工程因無正規的施工圖,無地勘報告、野蠻施工等情況發出過整改通知。
E、檢察院的抗訴
其中抗訴中的第三條成功引起了筆者的注意:“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作為單位犯罪,犯罪主體只能是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該罪名不處罰單位,只處罰直接責任人。但處罰直接責任人的前提應當是單位犯罪的成立,一審判決未對指控的原審被告單位新X公司是否構成單位犯罪進行認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之規定,導致對本案鄧光林、陶某、王某的判決失去了前提和基礎。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特提出抗訴,請依法判處!焙喍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單位犯罪,而單位沒判罪,處理責任人失去基礎。
法院方面意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而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本罪為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中,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本罪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單位犯罪,從立法本義以及司法實踐來看,本罪的刑事處罰對象是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乖V機關的該項抗訴意見于法無據”。
筆者始終支持檢院的抗訴意見,原因是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應為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體是單位,法院認為該罪為特殊主體,將直接責任人限定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中的直接責任人,責任人目標會收窄。而犯罪的主體是單位,處罰的是自然人(可以不限于五方主體之內),筆者認為更符合司法實踐。但就本案而言,對單位是否定罪,似乎不影響相應責任人的處罰,因各直接責任人剛好就職于各五方主體之中。倘若設計人與施工人不屬于五方主體單位內,似乎會有造成漏網之魚,否則對自然人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定罪,才是于法無據。
本案小結
就本案例而言:
1.無資質無設計單位,個人設計,負刑事責任?
判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處罰設計人
2.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出質量事故,負刑事責任?
判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處罰施工負責人
3.造成后果特別嚴重的界限
依據《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屬于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體一定先給單位定罪再處罰直接責任人?沒有單位罪名能成立?
本案不對單位定罪,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直接處罰直接責任人。
5.政府部門的調查報告是否可以作為責任劃分依據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第六條“審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政府或者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事故原因、損失大小、責任劃分做出的調查認定,經庭審質證后,結合其他證據,可作為責任認定的依據!
6.監理單位免責的正確姿勢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發出書面停止違法施工建設及糾正違建的通知,適當時候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